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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《一孩生育登记单》

     依法确立夫妻关系,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,原则上要求怀孕3个月内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,应到女方户籍地办理,若女方为外省市的,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。
一、双方户籍在本市的。请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居民身份证、妊娠证明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(《办领生育手续介绍信》)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。
二、如有一方户籍在本市,另一方为外省市的,要求所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的。首先,由社区出示《办领准孕证》介绍信,再到本市街道(镇)换取《拟随父落户》介绍信到户籍为市外一方的街道(镇)开具婚育情况证明,然后再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妊娠证明、及双方单位开具的《办领生育手续》介绍信,到户籍在本市一方的街道(镇)免费办理生育登记。
注:(无论男方或女方,只要是外省市的都必须到本市街道(镇)领取《拟随父落户》介绍信,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开婚育情况证明。)
三、如果一方或双方无工作单位。应先带失业证到个人户籍社区开具《办领生育手续》介绍信,然后到户籍所在街道换取正规介绍信。无单位也无失业证的情况下,应先办理失业证后,再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。
四、如果女方户籍是外三县的(瓦房店、普兰店、庄河、金州、开发区等),男方为泉水户籍,应到女方的所在户籍地办理《一孩生育登记单》。等小孩出生后,可以随男方落户。
五、双方均为本市户口,且女方为集体户口的。到集体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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